银发公司废旧车辆设备拍卖公告 根据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,经公司董事会批准,拟对部分国二和国三车辆设备进行公开拍卖,本公告所称的拍卖人即为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拍卖标的物: 序号 车号 车型 登记日期 备注 1 冀FA1463 青岛解放重型牵引头 2009.11.10 2 冀FD1856 一汽解放重型牵引头 2011.06.01 3 冀FD7139 青岛解放重型牵引头 2011.01.09 4 冀F7L22挂 金多利17.5米板车 2010.09.17 5 冀F7L23挂 金多利17.5米板车 2010.09.17 6 冀F8U13挂 金多利13米挂车 2013.02.21 报废 7 厂内冀F01571 3吨大连叉车 2006之前 8 厂内冀F01565 3吨大连叉车 2009.10.18 以上拍卖标的物依照分项报价、价高者得的原则,报价共分两次,第一次公布单项的最高报价,第二次报价经招标工作小组商议后通知中标单位或个人。 二、拍卖时间: 2019年12月24日上午8时。 三.拍卖方式: 以议标的形式拍卖。 四、拍卖地点: 银发公司会议室。 五、展示时间、地点: 展示时间:2019年12月5日-2019年12月 20日8时至17时。 展示地点:银发公司停车场。 六、参加竞拍的报名时间及须交纳的保证金 (一)参加拍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2019年12月 20日15时前到银发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拍买登记,逾期报名不予办理。 (二)登记时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需交纳10000元保证金,如竞买未获成功,竞卖人应将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竞买人;如竞买中标,保证金作为购车款冲抵。 七、参加拍买的单位或个人资格要求及须提交的材料: (一)参加竞买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; (二)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(三)竞买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营业执照原件、副本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如车辆办理报废必须提供资质证明。 八、拍卖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及其它相关事项: (一)买受人必须为拍卖人办理并提供相关的车辆过户或报废手续; (二)拍卖人保证所提供拍卖标的信息必须真实性; (三)本拍卖标的保留价不予公开,如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人的保留价时,该应价不发生效力; (四)以最高应价且该价格已达到拍卖人保留价的竞买人,为购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。 (五)买受人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16:30时前向拍卖人支付竞卖标的的全部价款(已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部分价款),买受人未按以上期限支付价款的,已交纳的保证金视为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。 九、对本次招标活动中,如存在违规违纪问题,可拨打公司招标监督举报电话: 风险管理部 0312-3805398 纪检监察部 0312-3805175 *本公告解释权归银发公司 报名联系人:王绿江 联系电话: 0312-3803092 18603321144 传 真: 0312-3805184 涿州银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5日